个人将房屋无偿赠送给直系亲属,如何交税?
1. 老张想把名下一套 5 年前购买的普通住宅送给成年儿子小张,该住宅 100 平方米,征收机关核定最低计税价格为 90 万元,小张名下无其他房屋。
2. 赠与方老张的税务处理:
- 增值税:根据财税 2016 年 36 号文规定,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等不动产免征增值税,老张免交增值税。
-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 2009 年 78 号文规定,赠与直系亲属免征个人所得税。
- 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法自 1995 年第 6 号文规定,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房屋赠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个人有税收优惠可减半征收,老张缴纳印花税等于 90 万元乘以万分之五乘以 50%等于 225 元。
3. 受赠方小张的税务处理:
-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 2009 年 78 号文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
- 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个人可减半征收,小张缴纳印花税等于 90 万元乘以万分之五乘以 50%等于 225 元。
- 契税:小张是受赠人要按要求缴纳契税,所在城市成都且为首套住房但面积超 90 平方米,契税税率 1.5%,小张缴纳契税等于 90 万元乘以 1.5%等于 13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