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认(gòng rèn)。近义词有:招供,认可,承认,招认。

法律用语。当事人陈述或招认有关案情的事实。[巴金《家》:“据说捉到了两个兵士,供认是那天动手打学生的人。”]也泛指承认。[萧乾《忧郁者的自白》:“当我闭上眼,默忆一生中所遇到的人物时,我得供认,狰狞如判官的面孔占去多半。”]
供认参考例句:
1、这个犯罪嫌疑人对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歹徒见东窗事发,只好供认一切做案的过程。
3、由于铁证如山,犯人只能放弃侥幸心理,供认罪行。
4、在供认我想奋斗,以某种方式犹豫在退缩不前时结束。
5、每一个人,即使是最冥顽不化的人,都会有一个“供认不讳”的时刻。
6、总有那么一些时分,他人曾经说到我们心田里了,可我们却不肯意供认。
供认有关的成语:
1、供认不讳(gòng rèn bù huì):供认:被告对于某一事实或断言的真实性予以承认;讳:避讳。指对某项指控完全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