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示法
(1)定义。
演示法是通过展示实物、直观教具,进行示范性的实验或采取现代化视听手段等指导学生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的方法。
(2) 运用的基本要求。
①做好演示前的准备。演示前要根据教学需要,做好教具准备。用于演示的对象要能够突出显示所学材料的主要特征。
②要使学生明确演示的目的、要求与过程,主动、积极、自觉地投入观察与思考。
③通过演示,所有学生都能清楚、准确地感知演示对象,并且教师引导他们在感知过程中进行综合分析。
参观法
(1)定义。
参观法又称现场教学,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组织学生对实物进行实地观察、研究,从而在实际中获得新知识或巩固、验证已学知识的方法。
(2)运用的基本要求。
①做好参观前的准备。
②参观时要及时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引导学生收集资料,做好必要记录。
③参观后及时总结。